工具
数据
广场
搜索
创作中心
服务站
南明史
热心用户
·
2024-10-10
·
发起讨论
内容
材料
>
南明史
>
卷二 本纪第二
> 第 18 段
原文:
朕稽载籍,光武缵祚于乙酉六月,即以是年为建武;昭烈继统于辛丑四月,复号章武于兹年。盖凛社稷于极危,必不可循逾年改元之例。古今相揆,道符不远。其以弘光元年七月初一日为隆武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