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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唐书
雅戈
·
2019-10-15
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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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材料
>
旧唐书
>
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七十八
> 第 30 段
用户
雅戈
时间
2024-12-18
原文
兴元元年,王师复振,逆贼虑变起蔡州,乃遣其将辛景臻、安华至真卿所,积柴庭中,沃之以油,且传逆词曰:“不能屈节,当自烧。”真卿乃投身赴火,景臻等遽止之,复告希烈。德宗复宫阙,希烈弟希倩在朱泚党中,例伏诛。希烈闻之怒。兴元元年八月三日,乃使阉奴与景臻等杀真卿。先曰:“有敕”。真卿拜,奴曰:“宜赐卿死。”真卿曰:“老臣无状,罪当死,然不知使人何日从长安来?”奴曰:“从大梁来。”真卿骂曰:“乃逆贼耳,何敕耶!”遂缢杀之,年七十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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